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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质量认证的发展与概况

国际质量认证的发展与概况

  为了适应国际间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质量认证工作发展迅速,并且在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和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质量认证的准则和规范不断完善

  近一个世纪以来,质量认证工作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①“二战”之前,一些工业化国家建立起以本国法规标准为依据的国家认证制,其仅对在本国市场上流通的本国产品实施认证制度。②“二战”之后至本世纪70年代,开始了本国认证制度对外开放,国与国之间认证制度的双边、多边认可,进而发展到以区域标准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例如以欧洲标准为依据的电器产品、汽车等认证制)。③80年代之后,开始在几类产品上试行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

  如果各国建立的认证制在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上存在差异而不能相互承认,势必对商品流通带来不必要的技术壁垒,同时给企业带来重复检验、检查、收费和发证的沉重负担,因此,欧共体于1969年通过了《消除商品贸易中技术壁垒的一般纲领》。这一举动极大地震憾了美国等欧共体之外的工业发达国家。他们害怕欧共体消除了内部技术壁垒,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从而形成更为坚固的对外技术壁垒。于是,美国向关贸总协定倡议,在国际经济范围内拟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简称TBT)。1970年关贸总协定正式成立标准和认证工作组,着手起草防止贸易中技术壁垒协定草案。1975-1979年经过5年艰苦的东京回合谈判,该协定于1979年4月正式签署,并于1980年1月1日正式生效。鉴于当时关贸总协定规定属于总协定组成部分的副协定,可自由签署,加上当时多数发展中国家对此协定的真正内涵还存在疑虑,并且实际上还未在本国**建立认证制度,故首批签署此协议的国家仅35个,至1991年增加为55个。

  1986年9月,针对贸易的一揽子协议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开谈,历时8年,涉及有关贸易的15个议题。其中TBT的修订文本亦是议题之一。1994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103个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和5个申请加入方正式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完成的一揽子协议。我国政府代表也正式在这些协议上签了字,表示要遵守这些国际准则,为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的应有地位和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创始国的地位而创造条件。上述事实表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108个国家都要遵守包括TBT在内的所有关贸总协定制定的促进国际贸易的国际准则。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1980年版本的TBT规范了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程序)。1994年版本的TBT则将认证制度(程序)一词扩展为合格评定制度(程序),并在定义中将内涵扩展为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方自我声明、**方验收、第三方认证以及认可活动。

  TBT对各国合格评定活动制定原则:

  1.非歧视性原则

  各国在制定、通过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时,要给予进入该缔约方境内的产于其他国家领土上的同类产品供应商不低于本国供应商在该程序规则下进行合格评定享有的全部权利,其目的和效果不应为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

  2.遵守国际准则原则

  在需要提供产品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保证时,并且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相应指南或建议己出版或即将出版时,缔约方应保证中央政府采用或采用其相应部分作为其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

  3.统一原则

  各缔约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遵守该协定。中央政府不得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或间接地鼓励地方政府或非政府机构采取与该协定条款不符的行动。

  4.透明度原则

  当国际标准化机构尚未制定出相应的指南或建议,或缔约方提出的合格评定程序的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指南或建议不一致,并且此合格评定程序可能对其他缔约方的贸易有重大影响时,该缔约方应在早期适当阶段,在出版物上列登他们准备采取此合格评定程序的通知,以便使其他各缔约方从各方面了解其感兴趣的内容;并通过秘书处(关贸总协定)通告各缔约方征求意见,以便及时修改。

  5.走向国际原则

  为使合格评定程序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一致,各缔约方应尽可能参加相应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合格评定指南或建议的工作。需要提供产品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确实保障时,只要条件允许,各缔约方应制定和采用国际合格评定体系并参加其活动或作为其成员。

  各缔约方应保证其中央政府机构只信赖遵守TBT条款的国际性或区域性合格评定体系。

  6.有限干预原则

  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充分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但它也充分认识到国际标准化和合格评定体系能为提高生产效益和促进国际贸易作出重大贡献,因此,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国家**,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但是,不能用这些措施作为对情况相同的国家进行任意或无理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国家对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手段只能用于涉及**、健康、环境和国防**类。为统一各国认证制度并逐步走向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70年成立了认证委员会(简称ISO/CERTICO)。随着工作内容的扩展,1985年该委员会更名为合格评定委员会(简称是ISO/CASCO)。

  ISO/CASCO工作的宗旨是:

  (1)研究针对相应的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对产品、过程、服务和质量体系进行合格评定的方法;

  (2)就有关产品、过程和服务的检验、检查和认证,质量体系、检测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的评审以及他们的运作和验收制定国际指南;

  (3)促进***和区域的合格评定体系的相互承认和接受,并促进就检测、检查、认证、质量体系和有关目的采用国际标准。

  多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为此做了大量工作,迄今为止已颁布、修订国际指南22个。

  二、质量体系认证和认可(注册)向深度和广度**展开

  近百年的发展,质量认证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展开,形成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认可(注册)、实验室认可、认证人员及培训机构注册四大系列。

  19世纪下半叶,标志着当代工业**的蒸汽机、柴油机、汽油机和电的发明,并伴随着工业标准化的诞生,形成了当代工业化大生产,使当代市场经济逐渐发育和日臻完善。但随之带来的锅炉爆炸和电器失火等大量恶性灾难的发生,使民众意识到,由**方(产品提供方)的自我评价和**方(产品接收方)的验收评价,由于自身的弱点和缺憾均变得不可靠。民众强烈呼吁,由独立于产销双方之外,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所支配的第三方,用公正、科学的方法对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特别是涉及**、健康的商品进行评价、监督以正确指导公众购买,保证公众基本利益。解决这一难题有两条路,一是等待政府立法、定规矩、建机构再开始行动;二是由民间热心人士集资并组建机构,先干起来,政府立法之后再规范。多数工业化国家选择的是**条路,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第三方认证首先是民间为适应市场需求面自发产生的。例如,美国的UL(保险商实验室)和法国技术监督协会就是在那种形势下诞生的。

  1903年,英国首先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对英国铁轨进行合格认证并授予风筝标志,开创了国家认证制的先河,并开始了在政府领导下开展认证工作的规范性活动。认证工作从单纯民间活动,成为政府和民间共存,或者该政府在规范市场的行为中拿起了第三方认证的武器。

  由于政府通过立法而开展认证,因而形成了强制性认证(或称法规性认证)和自愿性(非法规性)认证两大部分。

  从本世纪初到本世纪70年代,各国开展认证活动均以产品认证为主。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了《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一书,总结了70年间,各国开展产品认证所使用的8种形式。即

  **种:型式检验

  **种:型式检验+工厂抽样检验

  第三种:型式检验+市场抽样检验

  第四种:型式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

  第五种:型式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发证后跟踪监督

  第六种:企业质量体系检查

  第七种:批量检验

  第八种:100%检验

  可以看出,各国对各类不同产品尽管都开展了产品认证,但做法相差很远,为国际间相互承认,或建立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带来不便,以至要走相当长的改造之路。因而,80年代初,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向各国正式提出建议,以第五种形式为基础,建立各国的国家认证制。今后认证的国际指南以此为基础制定,已建立起国家认证制的国家要逐步向第五种靠拢,未建立起国家认证制的要以第五种为基础建立。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发展委员会专门为指导发展中国家的认证工作,出版了《怎样开展产品认证工作》的小册子。

  在开展产品认证的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实验室从事产品检测工作。也就是说,在产品认证中,实验室检测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除认证活动外,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也大量地需要检测数据来判定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因此,实验室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的评定制提到了议事日程。1947年,澳大利亚率先开创了实验室认可活动,发达国家相继效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同认证工作一样,在深度与广度上有了长足进步。1977年,经美国实验室认可机构发起,主要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响应,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了**次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简称ILAC),形成了各国实验室认可机构的国际论坛。之后,经过几年的工作,形成了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的制度。ILAC的宗旨是:交流各国实验室认可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起草实验室认可国际准则草案,与ISO/IEC密切合作,并将草案提交给ISO/IEC,通过正常程序作为ISO/IEC指南发布;促进各国问相互承认进而走向国际互认。1985年ISO和ILAC联合出版了《实验室认可的原则与实践》一书,同时,ISO/IEC陆续发布了实验室认可指南。

  实验室认可的发展已逐渐成为对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其中检测实验室不仅囊括了单纯进行产品检验的实验室,也包括了分析和应用研究实验室。同时实验室间的合作活动。除了交流认可方面,还增加了比对试验、熟练水平试验和不确定度的研究。迄今为止,已有近50个国家建立了本国的实验室认可制度。

  1979年,英国开始以本国质量管理和质量深化标准开展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开辟了质量体系认证的先河。在此之前,只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是质量体系认证的雏形。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出现是基于三种情况:

  (1)企业生产新产品需要产品认证,而认证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这时尚未制订出国家标准。

  (2)一个企业生产多品种、多规格的产品需要申请产品认证,而如果每个规格的申请都要检查一次工厂质量体系,既繁琐也没有必要。因为规格的变化对企业质量体系而言没有产生什么变化。此时,只需进行质量体系检查,然后按型号抽样检验即可完成产品认证,大大方便了厂商。例如日本在这种情况下先搞工厂(或企业)认证,然后再进行检验完成产品认证。

  (3)对于提供无形产品企业,只能进行质量体系检查。

  但是,这一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即用于企业质量体系检查的检查大纲每个认证机构均不一样,给互认带来问题,给用户造成疑惑。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80年成立第176技术委员会,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该委员会在英国标准BS5750基础上,吸收了美国军标ANSI/ASOZ1.15和加拿大CSAZ299等一些国家标准的精华,组织了15个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专家,历时5年,于1987年正式颁布了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不仅一举解决了企业如何建立质量体系国际通用语言问题.更主要的解决了在合同环境下,如何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并取得客户的信任问题。而且,对于企业质量方针、组织、过程和程序均要求用质量文件、质量手册等文件化的材料予以描述,对评审、审核、注册和认证质量体系带来极大的可操作性。因而,这一国际标准一诞生就受到各国各界人士欢迎,形成了ISO9000热和以ISO 9000为依据的质量体系认证与注册热。迄今为止,全世界有近80个国家将ISO9000标准转化为本国的国家标准,76个国家开展了质量体系认证。使之成为四大类认证工作中*活跃的一支。

  四大类认证工作中,*年轻的一支则是对认证人员及培训机构的注册工作。这一工作的诞生是由于质量体系认证(注册)的发展而建立的。因为ISO9000虽然是国际标准,但转化成各国标准之后可能有不同理解,特别是用于认证后,企业千差万别,审核人员掌握标准的尺度也不尽一致,这样也给统一和相互承认带来障碍。于是,对认证人员及培训机构的注册提到议事日程。

  1985年,英国为加强对审核员的管理,扩大英国在审核人员培训和管理上的影响,由英国质量保证研究所IQA牵头,组建了英国审核员注册委员会RBA。1993年又将其改为认证审核员国际注册机构IRCA,近10年来共注册审核员4100人(其中外国人员1100多人)。英国认证人员注册计划受控于独立的注册管理委员会,注册计划的宗旨是确认质量体系审核员的审核能力,包括从事**方和第三方审核人员。根据审核员的经历和资历,注册分为三级:见习审核员、审核员、主任审核员。

  除此之外,英国还开展了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以及培训教材的注册和审定工作。使这一体系日臻完善。其中以英国、美国、荷兰的机构较为有名。

  此外,许多国家还开展了对从事认证咨询的机构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工作,以方便和正确指导企业。

  ISO10011对审核员资格的基本要求,以及如何进行注册作了规定,同时,ISO正在草拟量从事认证人员注册机构基本要求的指南文件。

  三、强化认证机构、技术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认可和注册工作,形成国家认可体系

  认证工作从民间自发走向政府利用认证制度来规范市场.其发展历经一个多世纪。由于质量市场的广阔,民间从事各类认证的机构纷纷诞生,这里面确实有一批能站在第三方立场,以科学、公正的手段和方法为客户提供有效服务,赢得了声誉。但是也存在着一批以营利为目的的假冒伪劣机构,不仅败坏了认证的声誉,同时也为客户带来不应有的损失。例如,仅在美国从事认证的机构多达400多家,而在欧洲则有1000多个认证机构,近万个产品检验机构。这种数量太多、良莠不分的局面使客户无所适从,迫切希望政府出面给予正确管理和规范。

  1982年,英国政府发表《质量白皮书》,该白皮书探讨了英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声誉下降、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的原因之后,提出了许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国家认可制。对在英国从事认证的机构进行国家认可,认可的准则采用ISO/IEC指南以及英国的补充要求。1985年,在英国贸工部的授权下,由英国标准化协会(BSI)等16个来自政府部门、工业联合会,商会等单位组成了英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组织(NACCB),与此相对应的还将它对校准实验室认可组织(SCS)和对检测实验室认可组织(NATLAS)合并成为英国测试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NAMAS),形成了国家认可机构和认可体制。1995年5月,为进一步适应国际要求,又将NACCB与NAMAS合并,成立了英国认可组织(UKAS)。迄今为止,英国共认可从事认证的机构38个,认可的业务范围大致分为四类:①型式批准;②产品认证;③体系认证(注册);④认证人员注册。各被认可机构的范围不一,有的四项内容全有,有的只有一项,例如体系认证。在实验室认可方面,英国已认可从事计量校准实验室近300家,检测实验室1700多家。

  在英国的带领下,特别是欧共体一体化的要求,使得欧共体12国和欧洲贸易联盟6国,纷纷建立起本国的国家认可机构,推行国家认可制。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印度以及东盟国家也相继效仿。美国和日本则建立起对从事体系认证的机构进行认可的国家认可制,迄今为止建立起国家认可制的国家近40个。

  国家认可制的建立为走向国与国之间相互承认,以至走向国际相互承认前进了一大步。在此之前,相互承认只停留在检验机构相互承认检验结果,检查机构相互承认检查报告,认证机构相互承认认证结果。由于这些机构众多,谈起来不容易,特别是*终达到国家之间相互承认对方的一揽子认证制度更不容易。有了国家认可制,且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大家都按ISO/IEC准则行事,相互谈有共同语言,同行评议有基础,而且易于解决一揽子问题。因此,建立国家认可制是合格评定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国必定要走的方向。

  四、在建立国际认证体系的同时,区域认证正在加强

  从70年代起,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在建立认证准则、指南的同时,开始以某类产品为基础的国际认证制试点,1980年和1984年,IEC分别建立了有关电子元器件和电工产品**的国际认证组织IECQ和IECEE。在80年代中期,国际标准化组织应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为在世界范围内防止艾滋病的蔓延,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国际橡胶避孕套认证体系。后来,由于许多国家提出单纯控制该产品的质量并不能达到控制艾滋病的目的而使这一工作陷于停顿。自ISO9000颁布之后,ISO主要精力放在建立体系认证(注册)相互承认方面,筹备成立ISO/IEC质量体系评定国际承认制度(QSAR)。

  此外,一些国际性组织也相应开展了某一领域的认证制度。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用于国际贸易的药品认证互认制度;国际羊毛局开展的纯羊毛标志制度;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级社协会和国际船东保险商组织开展的对各国船级社进行ISO9000注册制度等。

  然而,近年来,国际质量认证活动有一个新的动向,那就是在人们正致力于逐步建立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并大力促进建立国际认证相互承认体系的同时,一股加强区域性认证的势力正在加强。这突出地表现在欧共体建立的合格评定制度。下面对欧洲这一做法进行简要说明。

  为了在21世纪成为世界经济的主宰,以便和美、日抗衡,欧洲共同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6国决定联合起来,建立欧洲统一市场,实现人员、资金、商品和服务的四大自由流通,从而增强欧洲的经济实力。 1985年,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发表《完善内部市场白皮书》,列出了实现统一市场的时间表和消除内部壁垒的立法计划。1987年欧洲议会正式通过《欧洲统一法案》,规定了干1992年l月1日起正式建立欧洲统一市场。

  在实现四大流通中,实现商品在大市场中自由流通是极为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但欧共体决心消除由于各国法规、标准以及为证明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而建立的合格评定制度不一致而造成的技术壁垒。欧洲有一个估算,在内部市场中由于技术壁垒带来的重复检验,每年多支出1000亿欧洲货币单位,而消除这些壁垒,每年可增加的效益则高达2000-3000亿欧洲货币单位,从而大大增强欧洲经济实力。1985年5月7日,欧共体理事会通过“技术协调和标准化新方法”的决议,规定了消除内部统一市场技术壁垒的原则。即

  (l)从1985年起,凡涉及**、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商品,由欧洲议会统一立法,以指令的形式颁布,各国必须无条件地将此变为本国法律。

  (2)指令中只规定**的*基本的要求,详细规定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通讯标准化协会(ETSI)制定成欧洲标准,法规中囊括的标准视为法规的组成部分,需强制执行。

  (3)为证明符合欧洲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欧洲CE标志合格评定制度。

  (4)为方便制造商,CE标志合格评定制度规定了取得CE标志的8种模式,每一类产品必须规定不低于两种取得CE标志的途径。

  (5)对1985年之前,欧洲已建立或达成某些谅解的诸如汽车、药品、食品、化学品等,暂保留原来的要求,时机成熟时逐步过渡。

  (6)建立欧洲检验与认证组织(EOTC),以协调各国现有的认证制度,在欧洲各国按EN45000系列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各国建立国家认可制,并由各国机构向EOTC通报被认可机构的名单,由EOTC统一公布,作为欧洲承认的可以承担合格评定(认证)的机构。这些机构被称之为被通告的机构(Notifiedbody),以正确引导制造商。

  迄今为止,欧共体已颁布指令15个,它们是:压力容器,玩具**,机械**,电磁兼容,非自动衡器,活动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燃器用具,个人防护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燃油或燃气新型锅炉,医疗器械,防爆电气设备,电梯,移动式机械和起重设备,人员提升设备等。

  欧共体一体化的进程带来的区域认证的强化,在一定程度上暂缓了实现国际认证大目标的进程,给ISO/IEC以巨大压力。同时,欧共体的现行做法一方面或多或少地形成区域技术壁垒,给欧共体之外的国家打入欧洲市场带来困难;另一方面,这一做法也大大方便了欧洲统一市场中商品的自由流通,增强了欧洲的竞争实力,对其他地区有借鉴和示范作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六国建立的1997年实现商品自由流通计划和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筹划的合格评定相互承认制度。南美、非洲、阿拉伯联盟与中东欧国家也准备仿照欧共体建立区域统一市场,这一势头将使实现国际认证的目标更为艰巨。

  五、双边、多边乃至国际间相互承认检测结果、审核结果和认证结果的势头迅猛

  由于建立区域认证、国际认证协调时间过长,进展缓慢,而近年来世界经济飞速发展,迫使各国认证机构为方便客户,主动与其他国家认证机构发展互认。其形式从互认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审核报告、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多种,甚至像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联合起来搞体系认证,成立了一个联合的体系认证认可机构(JAS-ANZ)。

  除此之外,英国和荷兰也将审核员培训。注册以及体系认证(注册)机构的认可向国外开放,形成一个准国际性认可机构。如美国注册国外审核员1100名,荷兰认可国外体系认证机构15家,在一定程度上打出了本国的名气,同时也方便了互认。

  在这方面还出现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一些原来从事民间第三方检验工作的跨国集团,利用其在遍布全世界的子公司,纷纷利用ISO9000这一武器,组建相应的体系认证(注册)机构,并取得所在国的国家认可。然后,这些机构又联合起来建立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集团,一举解决一次认证获得多国承认。比较有名的有总部设在瑞士的SGS集团,总部设在英国的英之杰集团,总部设在法国的BV集团和德国的TUV。可以预见,只要国与国之间相互承认对方的认证制度进展缓慢,只要区域认证和国际认证还没有完全建立并完善,这种势头将会越来越猛,因为它确实填补了空白,适应了企业的需要。

  另一个值得注意现象则是,一些年代久、资格老。名气大的国家认证机构利用当前国际认证市场尚未完全统一的现状,特别是区域认证在加强的关头,持自己所具备的优势向其他国家的认证市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进军。咨询、诊断、审核、认证一条龙服务。有些工作极不规范,甚至打着国际认证的旗号,并利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了解情况和盲目崇洋的心理,大发其财。甚至一些不法之徒还干起了坑蒙拐骗的造假勾当,这一情况引起了各国的重视,并采取措施给本国企业以正确指导。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加快建立相互承认制度的步伐。

  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建立逐步走上国际认证制的道路规划和设想时,鼓励国与国之间先走双边、多边互认的路,这样建立国际认证制就水到渠成了,而区域认证制的前提也是扩大了的双边、多边互认,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双边、多边互认仍然是各国主管认证机构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

  六、以ISO 9000为依据的质量体系认证全方位展开

  近年来,从全球范围掀起了以ISO9000为依据的质量体系认证(注册)热。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始料不及的。因此,1990年ISO全体大会上,把ISO9000这套标准作为有史以来制定的*重要标准,对国际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标准来庆祝。这一“热”现象有如下特点:

  (1)各国争先恐后将此项国际标准转化为本国标准,且绝大部分国家等同转化。

  (2)各国纷纷以此标准为依据开展标准宣贯、认证咨询诊断、审核员培训注册,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制度。

  (3)体系认证已从单纯对生产硬件类产品(特别是机电类)产品,逐步扩展到软件产业、流程性材料产业,而突出的表现在提供无形产品的服务业,尤以建筑业(包括土木建筑、石油钻探开采等)、运输仓储业(包括水、陆、空、海业)、通讯业、金融保险业,餐饮旅游业发展尤为迅速。

  (4)质量体系认证不仅为政府采购所利用,同时也被招标业、保险业所利用,特别可喜的是为国际跨国集团公司管理子公司所利用。

  (5)在某些领域,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已变成强制执行的一种手段。

  (6)质量体系认证在许多国家迅速发展成为一种产业,并形成了一支庞大的专业力量和众多的服务机构。

  从上述六大特点来分析造成热的原因,从中也许可以摸索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来。

  (1)自本世纪初,泰勒制产生以来,企业质量管理发展迅速,产生了一批国际有名的质量管理专家,他们力求对企业如何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拿出一套被普遍接受、又有共同语言的东西来。ISO9000正是国际合作的结晶。

  (2)产品认证,对提供无标新产品、无形产品的企业有局限性,因而ISO 9000体系认证正好填补这项空白。

  (3)招标业、保险业、政府采购,以至国际跨国集团公司均遇到如何把住**关的问题。而本身又不具备这方面的专家和实力,因而体系认证的诞生,给他们增加了信心。

  (4)对ISO 9000体系认证强有力的推动应当归结于欧共体一体化所制定的CE标志8种模式上来。其中三种模式采用了ISO9001,9002,9003,这实际上表明欧共体**承认体系认证的结果,特别是对于象植入人体用的医疗器械明令规定,提供该类产品的企业不通过ISO9001认证不许进入欧共体,则使ISO 9000在局部强制化,加速了体系认证的推行。

  (5)国际通用的语言,使消除不一致的重复检查成为可能。这也是其能迅速推广的原因之一。

  (6)国际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已从数量经济向质量经济转轨,这一标准的诞生正好迎合了这一发展的需求。

  举两个实际例子则可以说明此问题。

  从80年代开始,国际经济开始不景气,海运业受到波及,新船订单迅速减少。于是二手部买卖、超期服役船和大修船在海上航行越来越多。许多船级社为了生意,也放松了对船舶入级的管理。结果,海运事故日益增多,给船东保险商带来惨痛的损失。1990年国际船东保险商组织状告国际海事协会,如果不加强对各国船级社的管理,船东保险商则不再以船级社入级认证证书为依据上保险。同时,他们将成立自己的船舶检验组织。在国际海事协会的斡旋下,三个组织达成协议联合成立一个评估机构,要求各国船级社在1993年年底之前通过ISO9000认证,否则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船东保险商组织不予承认其资格。这一举措,极大地震憾了各国船级社。通过几年的整顿,各国船级社面貌焕然一新,尝到了运用ISO9000的甜头。1994年三组织又作出新的决定,到1998年7月1日,各国海运公司必须取得ISO9000认证,否则不让靠港、过运河、上保险。

  另一个例子则是,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厂商福特、通用和克莱斯勒,从1993年起联手开始实行ISO9000的**方评价制度。凡未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不能作为主车厂的零件供应商。这一举措也震动了国际汽车零件供应商。目前,这一势头已开始波及到我国。

  七、涉及人身和动植物**、健康、环境保护和国防**的产品认证(或法规性认证)仍是各国政府规范市场、保护公众利益的有力武器

  尽管国际上出现ISO9000热,但国际贸易的主体仍然是有形产品,特别是涉及**健康类产品,各国均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因而为证明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而建立的产品**认证,仍然是法制性的,而且是各国政府规范市场,保护公众利益的有力武器。

  以日本为例,该国向关贸总协定通报的法规有25个,涉及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门类有:

  -涉及**的消费品;

  -高压气体及容器;

  -燃气及燃气用具;

  -化学品;

  -电器用品;

  -计量器具;

  -肥料;

  -农药;

  -饲料;

  -农业机械;

  -动植物检疫;

  -药品(包括兽药);

  -食品;

  -运输车辆;

  -船舶;

  -涉及劳动**的用品;

  -电磁兼容;

  -消防设备。

  除此之外,实际上人所共知的,例如民用飞机、铁路车辆、核电站用设备、医疗器械等,还未包括在内。

  美国政府也执行着55项强制认证计划,而欧共体各国统一起来的14项加上食品、药品、汽车、通讯,此外尚未统一而各国正在执行的还有许多,但大体上在30~50类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原先这些强制性认证活动仅在发达国家使用得比较普遍,而发展中国家一是因为无暇顾及,二是财力不够无法建立起这套体系,仅利用检验结果来控制市场。近些年来,中等发达国家纷纷建立本国强制认证体系。例如,马来西亚规定38种产品必须通过认证;印度、巴西等国也逐步扩大其范围。由于我国与国际经贸活动联系密切,对这一趋势必须加以重视和研究。

  以上是关于认证活动的国际发展动向,尚有一些本书未涉及的,例如各国认证法规体系、亚太地区现在成立的APLAC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组织;PAC,亚太地区认可组织;IATCA,国际审核员和培训认证协会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区域认证和国际认证的工作,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参与并拿出相应对策。此外,ISO在1995年推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掀起了又一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高潮。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准备,一些已先行一步,这一动向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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